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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无房户”再获政策利好:可先租后售

2012-07-21 00:35:24     作者:    来源: 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无房户,政策利好,廉租房
[提要] 在当前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经过测算,约有65%的廉租家庭可以受惠于此。具体说,上海廉租房采取的是以定期资格复核为基础、重大变更申报为补充、配租标准变更作调整的复核管理方式,简言之,即“三年一复核”、“一年一申报”。

  从“只租不售”到“先租后售”,上海“无房户”19日再闻房产政策利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当天出台上海廉租住房新政,提高廉租实物配租比例,让原先那些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都市“下夹心层”看到“居者有其屋”的希望。

  在廉租房新政中,实物配租房源的扩大以及操作上的变化是最让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感兴趣的内容。

  按照现有规定,廉租住房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目前,上海有逾5万户廉租家庭选择该方式,每年发放的租金补贴约人民币3.5亿元。实物配租方式仅针对诸如无子女老年夫妇家庭、残疾人员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等9类特殊家庭,不过,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此次也被包括在列。

  过去,廉租房源只供廉租家庭租赁使用,而在新政中,实物配租房源分为了“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两类。城市中心城区和郊区主城区域内的廉租房“只租不售”,那些在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廉租房,则允许在居住满一定年限后,根据廉租家庭自身支付能力,在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购买。

  在当前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经过测算,约有65%的廉租家庭可以受惠于此。

  在租金支付上,上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住房所在地市场租金的8折,市场租金则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客观评估产生。付款时,政府的补贴是租金的主要来源,余下的部分才由廉租家庭自行承担。

  若说上海廉租房政策采取的是“先紧后松”的原则,那么在对申请家庭的管理上,相关政策则有“从严”的趋势。

  具体说,上海廉租房采取的是以定期资格复核为基础、重大变更申报为补充、配租标准变更作调整的复核管理方式,简言之,即“三年一复核”、“一年一申报”。

  新政中明确规定,廉租家庭负有在定期资格复核和重大情况变更复核时负有主动申报的义务。对于那些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重大情况变更的,上海相关管理部门将中止发放有关租金补贴。

  此外,复核管理试行办法中,还制订了隐瞒虚报情形的5项认定标准及7项查处措施,并明确将有关内容纳入租赁补贴协议或者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形成行政查处与民事责任追究双重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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