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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家居产品近期上黑榜

2012-07-20 13:41:12     作者: 周慧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黑榜
[提要] 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6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家用燃气灶产品。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正己烷浸泡液蒸发残渣、铬析出量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或地方质监局近期公布了针对家庭装修或家居生活中离不开的刨花板、燃气灶、电压力锅等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看到,尽管大部分产品顺利达标,仍有少数品牌上了黑榜,其中甚至出现了行业知名品牌,业内人士提醒正在装修的消费者切勿放松警惕。据悉,部分企业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或为消费者更换了合格产品。

  刨花板产品黑榜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期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刨花板产品。依据标准的规定,对刨花板产品的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27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甲醛释放量、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项目。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的厂家有:廊坊意和木业有限公司、沭阳县潼阳镇胜华木制品厂、浙江安吉强裕人造板有限公司、临沂佳昊木业有限公司、湖北纽兰木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宏开木制品厂、惠州大亚湾万圣振宇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福森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等。

  家用燃气灶产品黑榜

  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6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家用燃气灶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标准的规定,对家用燃气灶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离焰、熄火和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时的燃烧稳定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热效率、电气性能、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和铭牌标示适用燃气种类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气密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燃气导管项目。

  永康市欧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诗玛ASHIMA家用嵌入式燃气灶气密性不合格;佛山市顺德区先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达标;佛山市顺德区先飞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嵌入式燃气灶热负荷偏差、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等项目不合格;佛山市顺德区海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利达牌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不合格;佛山市顺德区奥太乐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地AUX奥克斯牌家用燃气灶具燃气导管不达标;中山市美迪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冠汤申牌家用燃气灶具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燃气导管等项目不合格;中山市雪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先科牌家用燃气灶具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等项目不合格;中山市黄圃镇伟康电器燃具厂的太太好帮手家用燃气灶具气密性不合格。

  电压力锅产品黑榜

  本次共抽查了浙江、广东2个省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电压力锅产品。依据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电压力锅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产品与食物接触部分卫生要求(内胆:4%乙酸蒸发残渣,氟,铬,镍,铅,砷,锑,锌,镉,蒸馏水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密封圈卫生要求(感官指标,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蒸发残渣,锌含量,正己烷浸泡液蒸发残渣,重金属)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正己烷浸泡液蒸发残渣、铬析出量项目。其中正己烷浸泡液蒸发残渣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分别为:宁波市东特锅业有限公司的多功能电压力锅、佛山市顺德区欧兰斯电子有限公司的欧兰斯牌安全型电压力锅、佛山市顺德区福瑞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福瑞FORREST”的电压力锅、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双喜牌多功能电压力锅、中山市莱英达电器有限公司的英达莱牌电压力锅等。

  铬析出量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为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厂的艾美特牌电压力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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