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 11:43:16 我要评论
张学斌 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三打两建”在行动
物管受贿 “楼霸”嚣张
本报讯(记者张学斌通讯员温庆祥、陈国超)物管公司,本该是维护小区秩序的先头兵,不过在南海一大厦,物管和保安充当“楼霸”的保护伞,面对威胁和高出数倍的搬运费用,业主苦不堪言。昨日记者从南海警方获悉,楼霸和物管经理被依法刑拘,另有两人被劳教。
为取得物管公司支持,楼霸送4.5万元贿赂物管经理、保安队长,但这笔支出还是由业主“买单”——每方40元的沙子,楼霸运费就要收100多元。在确凿证据面前,楼霸还称“没垄断”。
业主诉苦:
楼霸抢搬运 物管扣押金
去年12月,市民阿馨(化名)准备在桂城某广场开店,一天,她雇佣的装修公司将整车装修材料运到广场车库,“这时物业公司保安来了,还叫了六七个人阻止我们搬运。”双方争执不下,阿馨了解到,对方是驻扎在这栋楼的搬运队。
阿馨无奈拨打物业管理公司电话求助,不料却被告知“这是公司规定,一定要找公司内部搬运队来搬。”阿馨只好妥协,答应让对方帮忙搬运,但他们收取的搬运费用是正常费用的几倍。
今年1月份,阿馨又购置一批瓷砖准备装修洗手间。这次她打算叫上朋友几个人将瓷砖搬上楼,上次遇到的那伙人再次出现。此次这伙人更嚣张,威胁“如果不找我们搬,你们以后任何东西都搬不了,更不要想入伙新家。”鉴于自己的店急着开门营业,阿馨再一次妥协。
噩梦尚未结束。今年3月,新店装修顺利完成,阿馨前往物管公司讨要装修前交纳的3000元装修押金,但物管公司屡次拖欠这笔钱。之前被迫交高价搬运费,如今连装修押金都拿不回,忍无可忍的阿馨最终报警求助。
揭秘
“楼霸”恶行
威胁“不雇我们不能用电梯” 卖沙为市价6倍
桂城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调查该广场楼霸一事。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这里确实存在一个楼霸团伙。但出乎意料的是,刑警前往广场所属的物管公司调查,物管人员非常不配合。紧接着,这伙楼霸离开了,再也不露踪影。
有受害业主反映,这家搬运公司的负责人姓杨,眼下正带人在另一个楼盘做“楼霸”。于是民警乔装打扮成装修工人、业主,来到该楼盘侦查。
一位业主在电话里倒苦水:他当初装修时想搬水泥、沙子进大楼,保安不肯给他开门。他在外面买沙子每立方米40多元,楼霸的运费为每立方米100多元。如果在楼霸处买沙子,每立方米售价最高达260元,是正常价格的近6倍。
其实,深受其害的不仅是业主。一装修公司负责人郭先生说,他所在公司申请进大厦装修,结果接到这伙楼霸的威胁电话,对方称“如果不让我们搬,就要交每平方米50元的费用。如果你自己搬,就不能够使用大厦的楼梯、电梯,还会遇到很多‘麻烦’”。
物管经理、保安队长当保护伞 受贿四万五
办案民警数日秘密摸排,终于掌握了这伙楼霸的组织架构。据桂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杨某和妻子李某是四川人,经营一个搬运公司,杨某负责全面业务,李某负责收账开单据,他们垄断了整栋大厦的搬运业务。
警方查明,杨某的搬运公司跟物管公司达成协议,并支付给大厦的物管经理岑某、保安队长张某4.5万元,物管经理岑某自己收到3万元。物管和搬运公司以各种理由威胁并阻挠大厦业主自行搬运装修材料。
今年4月12日,办案民警获悉,包括杨某在内的团伙成员当时都在大厦内,警方将该团伙的几个骨干人员抓获归案。抓捕过程中,办案民警起获了一本搬运业务的单据,上面记录着数笔强迫业主雇佣他们搬运所获的款项。经业主核实,这些费用大多高出市场几倍。
然而,在确凿证据面前,几名犯罪嫌疑人仍在狡辩,声称他们从事的是正常搬运业务。
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认,根据做的项目不同,其搬运队会挂靠在不同的公司。杨某称,小区里的搬运业务是正常投标来的,业主觉得在外面请人搬运划得来,就可以自己请人搬。其妻子李某则称,手下的工人不是长期雇用。
警方:
物管经理被刑拘
业内人士透露,楼霸之所以在一些新建小区形成气候,除了部分业主畏惧楼霸团伙的恐吓威胁外,少数物业管理者为了牟取个人私利,从中充当楼霸保护伞甚至帮凶,这也是楼霸得以猖獗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想杜绝楼霸,物业管理部门必须承担起责任,加强对物管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这些人与楼霸勾结在一起,危害一方。
警方呼吁,当市民群众遇到“楼霸”情况时,要及时检举、揭发,大胆站出来指证他们,这样楼霸就失去了立足之地,警方也将对楼霸严厉查处。
目前,杨某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被依法刑拘,物管经理岑某也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敲诈勒索罪被刑拘。杨某之妻李某和保安队长张某因强迫交易而被劳教。
“路霸”覆灭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邓柱峰通讯员黄志庆、魏华)“若想把路过,留下买路钱!”广西籍男子肖永生刑满释放后,充当“路霸”,纠集了苏强、覃增团等10名不法分子,长期盘踞在广西横县百合镇马山乡、广东佛山三水白坭镇文化广场、西南街道洲边高速路口等地,使用胁迫手段强行向往返广西横县至广东佛山的长途客车收取“保护费”,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获取不法利益30多万元。昨日上午,佛山召开“三打两建”案件公开处理大会,肖永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收取“人头费”“劳务费”30多万
据介绍,肖永生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是一个较具地域色彩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成员11人,有9人是广西横县人,另有两人是辽宁人。其中,为首的肖永生今年38岁,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昨天公开处理大会上,这个团伙的成员被集中宣判。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6月3日,肖永生以威胁手段强迫经营广西横县至广东佛山线路的长途客运车车主周某、林某、邓某等签订《委托书》和《自律协议书》,要求这些被害人委托肖永生作为“经纪人”,提高和统一广西横县至佛山长途客车的车票价格,并从中收取每人3元至5元的工作费用即“人头费”。
在庭审阶段,肖永生辩解与被害人是在协商互利的情况下签约的。但同案人苏某等10名不法人员供认受雇肖永生,在广西横县百合镇马山乡、佛山三水白坭文化广场等地设点向长途客车每人收3元至5元的“人头费”和10元至20元的“劳务费。”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肖永生、覃某身上提取了大量账本,结合被害人提供的汇款凭证等书证,法院最终认定肖永生自2010年6月6日至2011年1月19日参与收取被害人“人头费”和“劳务费”共计人民币306561元。
“路霸”肖永生被判12年
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审理认为,肖永生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各车主的经济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各车主正常的运营秩序,足以证实被告人肖永生在收费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三水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肖永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苏某、覃等四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
一审宣判后,肖永生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佛山中院副院长万选才在公开处理大会上正式宣判,该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数字看“三打”
全市审理70宗案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邓柱峰通讯员黄志庆、魏华)据介绍,昨日佛山五区同时公开处理了一批“楼霸”、“路霸”以及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嫌疑人。五区共有251人被处理。
佛山中院副院长万选才表示,自2月9日省委、省政府部署“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5月31日,佛山法院共审理“三打”案件70宗215人,其中欺行霸市案件30宗149人,制假售假案件21宗37人,商业贿赂案件19宗29人。
顺德共查处970宗案
本报讯(记者曾毅)昨日上午顺德在伦教体育馆举行了“三打”案件第二次公开宣判处理大会,12名涉案人员被判决7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32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开执行逮捕。
“三打两建”行动以来,顺德区共受理线索1247条,查处各类“三打”案件970宗,打掉欺行霸市团伙21个,打掉保护伞1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8个,涉案金额1460万余元,逮捕141人,治安处罚114人,行政处罚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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