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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央企转让国有产权663宗 央企转让40宗

2012-04-04 00:38:52     作者: 廖丰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产权市场,壳公司,国有产权
[提要] 在上周末举行的2012年度央企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的报告首次披露了去年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地”的进度,27家央企公开挂牌转让了40宗房地产企业股权。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指出,目前央企应通过做强做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带动母公司改革。

  本报讯(记者廖丰)在上周末举行的2012年度央企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的报告首次披露了去年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地”的进度,27家央企公开挂牌转让了40宗房地产企业股权。去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国有产权663宗,成交金额326亿元。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指出,目前央企应通过做强做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带动母公司改革。

  国资委要求,在今年宏观环境复杂、不乐观的背景下,中央企业要着力增强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用好股市、债市和产权市场,推进改革发展。产权市场方面,国资委的报告首次披露了2011年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退地”的进度,航天科工等27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公开挂牌转让了40宗房地产企业股权。去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国有产权663宗,成交金额326亿元。

  黄丹华还提及,央企要继续加大对企业重组或资本运作中设立的“壳公司”的清理,要努力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母公司与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继续推动优质资产和相同类型企业向上市公司集中。

  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记者,“壳公司”的存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过渡状态。

  祝波善认为,不少“壳公司”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投资回报率低、存在较大投资风险,清理整顿“壳公司”有利于提升母公司的全局管控能力;而解决母公司与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则需进一步清理“圈钱”乱象等历史遗留问题,这是竞争行业央企实现整体上市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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