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6 11:05:45 陈治家 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暂无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走私入罪起刑点不再是5万元,拱北口岸“水客”同比降六成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通讯员凌亚超)走私普通货物“起刑点”不再以偷逃税款5万元为标准了,“水客”“蚂蚁搬家”可得注意啦,现今一年内只要走私三次,不论数量多少就可能入罪。
昨日,记者从拱北海关获悉,近日一名“水客”随身携带7瓶进口红酒过关被刑事拘留。这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下简称《修正案》)实施以来,是拱北关区首起“水客”因三次携带货物走私被刑事立案的案件。
三次从澳门带红酒被拘
近日,澳门籍“水客”李某携进口红酒7瓶过关被海关关员截查。李某供述,上述红酒是其在澳门购买,拟带入境卖给拱北口岸附近专门收货的店铺。
海关缉私部门发现李某曾于6月10日、8月17日,先后经拱北口岸走私相同数量红酒入境,并被海关缉私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李某近日再次携带红酒走私,构成了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有走私行为,缉私部门于是立案,刑事拘留李某。
不再以偷税5万元为标准
此前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品罪“起刑点”为偷逃应缴税款五万元,导致众多走私集团雇用“水客”以“蚂蚁搬家”的方式逃避打击。从拱北到澳门街区只有几百米,勤快点的“水客”一天可以几十个来回。据统计,高峰期日均有近万人次的“水客”在澳门与拱北间穿梭。
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正案》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应缴税款五万元作为“起刑点”的规定,修正为:“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就意味着,凡一年内带私货被海关以走私行为处罚二次者,第三次带货被查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性质变为刑事犯罪行为。据介绍,《修正案》实施以来,拱北口岸查获“水客”走私案件同比降65.3%。
海关提醒
普通旅客超带小心被“误伤”
据了解,越来越多内地旅客前往港澳购买商品,洋酒洋烟及手机、平板电脑等商品成为内地居民的至爱,普通旅客除带自用商品外,也可能违规带超量免税商品。
昨日,拱北海关提醒,如果市民此前已有一次或两次被海关查处记录,请勿超带货物进出境,以免被“误伤”。
据介绍,对来自和前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旅客)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为200支(一条),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的免税限量为1瓶(合0.75升)。对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为40支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不准免税带酒入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