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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家居儿童家具不符新国标 恐成“隐形杀手”

2013年06月26日 11:16作者:来源:齐鲁网

银座家居中心店目前出售的部分儿童家具不符合新国标,这些老式儿童家具一旦被买走,恐将成为儿童生活环境中的“隐形杀手”。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已实施近一年,商家执行的怎么样呢?近日,记者走访济南儿童家具市场时发现,济南银座家居中心店包括至白小屋、我爱我家、豆丁庄园、快乐驿站等在内的儿童家具著名品牌都将“新国标”置若罔闻,展厅里仍然充斥着不合规的旧款产品。

 

  商家所谓的棱角保护套 安全意义不是很大

  济南银座儿童家具不符合新国标 恐成儿童安全“隐形杀手” 

  近日,记者对济南银座家居中心店儿童家具品牌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至白小屋儿童家具店内,一款明显老旧的床头柜仍在摆在店内较为明显位置,床头柜的边角是90°直角拐弯。除此之外,该店内的某款写字台及其它几款儿童家具,均存在着边角呈现直角尖锐、棱角鲜明的问题。而“新国标”中规定,儿童家具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该商场内的我爱我家、豆丁庄园、快乐驿站等在内的儿童家具著名品牌,在这几个店内,也存在着棱角鲜明等其它不符“新国标”规定的老式儿童家具,这些老式儿童家具一旦被买走,恐将成为儿童生活环境中的安全“隐形杀手”。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商场内的新式儿童家具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符合“新国标“的儿童家具。在新式儿童家具具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并未贴示“注意安全”“警告”等安全提示语。而新国标中规定,儿童家具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

  “新国标”中规定,以上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五号黑体。走访中,记者未看到该商场有一款新式儿童家具符合以上“新国标”要求。

  商场回应:将尽快敦促商家将商品进行合格化处理 

  调查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商场负责儿童家具的楼层主管牛女士,当记者询问银座家居中心店为何仍然出售不符“新国标”的儿童家具时,牛主管只说了一句自己请假在家,有什么问题明天再谈!随后挂掉了记者的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商场的售后服务部经理谭女士。对于记者的询问,谭经理表示商场内的某些儿童家具店内确实存在不符合“新国标”的老款儿童家具,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他们将尽快敦促商家将商品进行合格化处理,对于不符“新国标”较为严重的产品,则要求商家直接将商品下架。“我们诚挚接受媒体对此事的监督,下一步商场一定会对儿童家具进行整治,以确保商场内的儿童家具均符合“新国标”要求。” 银座家居售后服务部谭经理对记者说道。

  律师观点:产品不符“国标”则为不合格 工商质检部门理应调查 

  “新国标”已实施近一年,对于商场内仍然出售不符“新国标”产品的现象,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于宾律师认为:“儿童家具‘新国标’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施行后,商场内必须销售符合‘新国标’的儿童家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是不合格产品,商场理应督促商家将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厂处理,处理合格后,才能进入商场销售,对于商场内仍然出售不合格的儿童家具,工商、质监部门理应对其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罚。”

  “新国标”遭遗弃 家居商场、生产销售商孰之过错? 

  据业内人士了解到,虽然新国标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级标准,但由于参与起草的单位大多是一些企业自发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所以实施市场监督的力度也相对有限。目前工商部门只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管,对于具体的产品是否合乎标准,仍需要专业的部门进行抽检,质监部门主要针对甲醛等有害物质进行抽检,对于转角、通风、警示等方面的要求也不会涉及。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儿童家具新国标出现监管空白是导致厂家懈怠、公然违规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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