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居新闻
本站搜索:

质检总局:25种陶瓷砖产品质量不合格

2012-11-19 10:58:57     作者: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陶瓷砖,断裂模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提要] 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近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0家企业生产的240种陶瓷砖产品。抽查发现有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放射性核素、破坏强度、断裂模数、吸水率、尺寸、抗釉裂性项目。

  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近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0家企业生产的240种陶瓷砖产品。抽查发现有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放射性核素、破坏强度、断裂模数、吸水率、尺寸、抗釉裂性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陶瓷砖》GB/T4100-200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等标准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无釉砖耐磨性、耐污染性、耐化学腐蚀性、抗釉裂性、放射性核素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system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