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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私设小金库

2012-07-06 10:21:56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暂无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教育部网站,小金库,严禁
[提要]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5日公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5日公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逐项进行规定。提出“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等禁令。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举借债务、使用虚假票据。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应当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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