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国际家居建议消费者落实款项细节,防经销商合同欺诈

2017-05-31 14:29:00来源:中国网作者:

  消费者遇到经销商“临时变卦”的事件不在少数,部分商家诱导消费者签合同、交定金之后再额外加价。对此一统国际家居销售经理指出,消费者在遇到下面刘女士的情况时,一定要落实每一笔款项,防止合同欺诈。

  说好的预算费用是15000元,为什么经销商量房之后却开出了18000多元的清单?这让合肥刘女士颇有些气愤。刘女士在某品牌榻榻米家具店预订了榻榻米地台、落地柜、推拉门、草席、矮桌等一系列家居用品,当场签订合同并交付了2000元定金,全部家居用品算下来约15000元。然而 销商测量刘女士家中房间后,却开出了一份报价达18000多元的价格清单。

  刘女士比对前后两份报价单发现:在地台、落地柜、推拉门尺寸没有明显差异前提下,落地柜的造价比预算的费用整整多出2000多元,预算中没有的推拉门滑轨、把手等五金配件也列出800多元费用,刘女士认为经销商前后报价差距太大,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经销商退还定金,经销商以刘女士违约在先为由拒绝退还定金。

  工商部门调查时,经销商对前后报价不一致情况辩解说落地柜式样默认为单层门,他们按照刘女士要求把落地柜拉门设计为上下两层独立式样,就需额外收取柜体隔板、柜门的材料费;推拉门的滑轨、把手等五金部件费用须另行结算。

  一统国际家居销售经理认为,经销商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时隐瞒了部分事实,未向消费者说明选择壁柜式样、推拉门的五金配件等需要另外收费事项,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理解而签了合同,应负全部责任。因此经销商应该退回刘女士2000元定金。

  针对报价单中增加的价款是否合理,即经销商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的这类问题。一统国际家居销售经理提到,我国《合同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因此在刘女士事件中,经销商后来增加落地柜造价、添列推拉门的滑轨、把手等五金部件费用事前没有对消费者做出说明,客观上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而订立了合同,即错误地理解为购买全部商品只需花费15000元,其行为涉嫌合同欺诈,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所交定金。另外一统国际家居销售经理建议:消费者在与经销商计算款项时,务必落实每一笔细节上的款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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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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