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空气净化器不可盲信宣传

2017-02-23 10:11:00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陈雪根

  雾霾来袭,空气净化器走俏。与之相关的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加。北京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不可盲信宣传。2016年12月,北京“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2466件,接待消费者咨询3585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6.68万元。本月,“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有关购买空气净化器引发的消费纠纷60件。

  根据投诉情况分析,空气净化器引发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经营者宣传净化器时使用“最好”“最高效”等绝对化用语,或夸大宣传净化器的功能;第二,商家不守信,拒绝履行购机时的约定,例如商家不履行事先约定不满意包退的承诺或赠送的产品;第三,商家以无货为由拖延送货;第四,保修期内出现有异味、噪音大、不具有净化空气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为此,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前要掌握一定的空气净化常识,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标注的净化率,最好收集一些使用过的消费者、抽检过的行政部门、生产厂家和专业人士等多方意见后再作选择。目前,空气净化器市场上有按照级别区分的医用级和家用级净化器,有按照净化种类区分的去除尘霾、甲醛、细菌的单用途和多用途净化器,不同净化器的净化面积也各不相同。为了保障空气净化质量,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空气净化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都需要更换过滤网,长时间不更换容易产生臭氧,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消费者在购买前了解清楚空气净化器过滤网的使用寿命和后续费用十分必要。此外,一些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比较偏爱国外品牌,可是又觉得正规渠道入关的进口净化器价格昂贵,就想办法找人代购,通过这类渠道购买的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有可能成为难题。建议消费者尽量到有信誉的大型商超或电商企业购买正规品牌的产品,还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并索取发票和三包凭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及时维权。(记者陈雪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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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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