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戈玛橱柜老板跑路 涉案金额100多万

2016-12-20 17:03:00来源:辽宁消费维权网作者:田理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田理)近日,有网友在辽宁消费维权网爆料,奥戈玛橱柜老板失联。30多名消费者交了款却没拿到货,涉案金额已超过百万。接到反映后,记者随后展开了调查。

  奥戈玛目前已被警方立案

  王女士今年9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在奥戈玛橱柜订购橱柜,并且交了6万元货款。店方承诺,制作时间为两个月,11月可送货。

  到了送货日期,奥戈玛方面则称定做柜子的人太多,稍微晚几天再送货。12月5日,王女士得知奥戈玛关门,老板不知去向。王女士来到店里了解情况,已看见数十名消费者已经围在门口维权。

  王女士回忆说,当时奥戈玛的老板称公司的工厂在北京,制作工艺都是最好的。但5号当天围在奥戈玛门前的除了消费者外,还有索要尾款的供货商。经过打听才知道,这些供货商都是沈阳本地的。

  目前,奥戈玛老板魏某已被警方立案。

  受牵连消费者达38人

  橱柜老板跑路的情况并非眼前一件,2015年11月,本网关注了红星美凯龙(铁西店)金牌橱柜负责人失联一事。如今,类似的情况又发生在了奥戈玛身上。通过记者调查了解到,此次奥戈玛情况更为复杂。

  首先,金牌橱柜为国内连锁,在北京有总部,欠消费者的货金牌橱柜总部负责接盘。而奥戈玛橱柜则只有一家店,关门失联后,后续问题则都交给了卖场。

  据了解,现统计跟奥戈玛签署合同的消费者38名,涉案资金100多万。这其中,只有一名消费者选择了在家居卖场交款,其余消费者都是将货款直接给了奥戈玛。目前,红星美凯龙方面已经对统一收银的一位消费者进行了先行赔付。其余私自付款的消费者补偿办法正在制定当中。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表示,本案中30多名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有两种付款模式,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1.消费者把钱直接给了奥戈玛橱柜,那么和奥戈玛橱柜签订了买卖合同,如违约,消费者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相对方跑路不履行买卖合同,消费者可以起诉奥戈玛橱柜承担违约责任,如涉嫌诈骗,可以寻求警方维权。

  2.消费者把钱直接给了商场,那么和商场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商场没有供货,商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商场和店铺之间的有什么协议,那是商场和店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消费者无关。总之,消费者把钱付给了商场,商场出具了发票,既买卖合同成立,商场作为相对方要依约在规定日期内履行。

  本次事件中,一名消费者把钱交给了商场,商场合作的店家跑路,商场既对消费者负责,退钱或另选商品之类的。多名消费者把钱直接给了奥戈玛橱柜,那么橱柜承担责任,如果跑路,涉嫌诈骗,警方处理。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警方认为不构成诈骗,消费者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刘强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一定要寻找正规商家,并在商家统一收银台交款,避免绕过正规交款途径,选择正确交款方式,避免不必要的缴款风险。

  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谁收钱谁是责任主体

  据新消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那么消费者是否可以遵循这条来维权呢?辽宁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了该条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首先拿五爱市场为例,消费者到五爱市场买东西,其交易主体是市场内的摊贩,每个摊贩都是独立的营业者,具备独立的营业执照。如果摊贩跑了,那么此行为跟五爱市场无关。

  再如商场百货等,比如中兴商场,它的商铺属于真正的柜台租赁,柜台租赁的前提是消费者的钱交给中兴了,所开的收据也都是中兴的,从法律上来讲,消费者交易的主体是中兴商场。所以假如有一个档口跑掉了,那么中兴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这点毫无疑问。

  而红星美凯龙稍显特殊,对于红星美凯龙来说,它希望能像商场百货一样通过档口租赁的管理方式去做,但是有些经营者并不按这个走。正常情况下,消费者的款项应该由红星美凯龙去收,但是在监管方面,红星美凯龙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归根结底主要还是看消费者的钱交给了谁,要是交给红星美凯龙,那么责任主体就是红星美凯龙,后果也有它来承担。如果消费者交给了档口经营者,那么档口负责承担责任,在此过程中红星美凯龙到底承担多少责任,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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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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