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家具1个月就“脱皮”,无条件退货成摆设!

2016-12-20 16:59:00来源:家具微新闻作者:家具微新闻

  天津市民王女士买了一套家具,但是家具使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4把椅子有3把出现问题。新买的家具接连出现问题让万女士对家具的质量产生怀疑,因此想将家具退货,但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

  王女士的家具是在今年9月份举办的家博会上花了18686元定的,包括一套餐座椅、一张床和床头柜。11月10号交尾款之后,商家送货上门。

  合同约定,自交易之日起60天内可进行无理由退货。出现问题后,王女士想把购买的所有家具退掉,先后找到了商家和家博会的主办方。“我先找到销售家具的,他们不认可,只是给我说给我换给我修。家博会说的我不在60天之内,又说我家具不包括在内。”

  王女士认为,当时宣传人员称这是实木家具才购买了这款家具,商家方面称,但是双方的沟通可能产生了误解,不过否认了王女士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记者看到,签订的协议当中并没有注明是否为实木家具。商家表示,考虑到消费者的使用可以给这套桌椅退货,不过在他们店里买的其他家具不能退货。随后王女士再次联系了家博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货款交给商家的,我们是个平台,要退,商家不同意退,我跟商家协调了,约个时间把这个事情确定一下行吗?我还跟商家去协调。”

  记者从本市家具行业协会了解到,在销售过程中,实木类家具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协会会长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留意相关的概念。

  天津市家具行业协会会长:一般老百姓可能理解,我买实木它是从头到底,从里到外是一块木头,这个概念是不准确的。多种木材用粘合剂粘在一起的板,这种木材,这种拼接以后的板材,都为实木类。”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实木类家具可以分为三种,以王女士购买的家具为例,如果椅子表面贴的这层板材为实木单板或薄木,就可以称之为实木贴面家具,而不能称之为实木家具。天津家具协会建议,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合同中一定要注明家具材质等信息,以备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来源:家具微新闻整理自天津北方网

  原标题:实木家具竟靠木板“贴”成 合同退货条款成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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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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