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块进口床垫竟是东莞包装?产地成谜!

2016-08-15 14:58:00来源:央广网作者:

消费者花8万多元,购买两张号称是进口的床垫。收货时发现包装简陋,并且标明来自广东东莞。消费者查看商家提供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只能证明公司进口了一批床垫,并不能证明自己购买的床垫属于原装进口产品。本期《天天315》聚焦:产地成谜的进口高价床垫。

央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价格不菲的进口床上用品似乎更加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是这些海外进口的商品真的来自海外吗?它们的质量到底有没有保障?近期就有消费者向我们反映了相关问题。

近日,沈阳的闻女士在收货时发现,她购买的两张号称是从马来西亚进口的慕思床垫存在一些问题。

闻女士:我是今年4月中下旬的时候,在沈阳的红星美凯龙慕思专卖店购买了两张马来西亚原装进口的慕思床垫,一张是一米八乘两米的,还有一张是两米乘两米的。因为这个两米乘两米尺寸比较大,所以他们说要从马来西亚定制。当时他店里也是说,这两张床垫都是马来西亚原装进口的,私人订制的床垫。我等了大概两个多月吧,前几天收货的时候,现场的情况我非常震惊,因为来的时候整个包装都是散开的,而且整个包装的外包装都是他们东莞工厂标识的纸盒包装的,而且散开的就送来了。当时我们不认可这个东西,但是因为这个东西很重,当天运过来又没有办法用车给运回去,我们在签收单子上就这样写的,说因为我对这个产品的原产地保持怀疑,所以我们只认这个货品送到了,但是我们不认签收这件事,当时我们也留了这个底单。

闻女士带着怀疑向慕思公司索要购买商品的报关单,以用来确认自己的床垫是不是从马来西亚原装进口的,但是当她看到报关单的时候,又发现了新问题。

闻女士:之后我就开始跟他们的销售人员沟通,销售人员说我们保证肯定是马来西亚原装进口的,就把这个所谓的报关单发给我了。因为每张床垫都有一份报关进来的英文单,是从马来西亚出口的单子,还有就是入关的中文的单子,结果他发给我的单子完全是对不上的。因为之前的这两张从马来西亚出口的单子完全是2015年10月份左右的单子,而入关的单子是2016年4月份左右的单子。所以他们之间一点联系都没有,这个货柜是不可能在海关待这么长时间的。我去订制的两张单子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闻女士告诉记者,这两张床垫外包装上的出货日期是2016年5月6号,而慕思提供的海关进口报关单时间是2016年6月20号。闻女士觉得时间对不上。

闻女士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慕思的全国客服,客服对此问题不予解释。闻女士接着询问,既然是马来西亚进口的商品为什么用东莞的外包装,一位自称海外部的汪经理出面做了解释,闻女士对汪经理的解释也不满意。

闻女士:我问他们海外部的经理,他们是这么说的,我们从马来西亚货柜寄来的时候确实有包装,这个包装是一个蛇皮袋,因为长途运输,这个蛇皮袋情况不太好,所以我们觉得这个东西不能给到消费者手里,就把这个袋拆了,拆了以后套上了他们东莞的外包装盒。您要是听到这样的说法肯定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一个从国外过来的原包装不用了,把它扒掉了,再套上一个东莞的包装,能接受吗?任何人看到这个都会认为它是东莞生产的呀。

慕思海外部汪经理的解释反而让闻女士产生了更大的疑问。无奈之下,闻女士联系了《天天315》栏目记者。记者首先联系了当时销售这款床垫的任先生,但是任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将所有的事务转交给了公司,其他问题不予回答。

随后,记者联系了慕思的全国客服,客服将问题记录后也没有任何反馈。

最后记者试图联系那位汪经理,但是当记者根据闻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查找这位汪经理时,慕思总机给出的回复是没有这个人。闻女士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她一直在通过微信跟这位汪经理联系。

闻女士:这个女士给我打过两次电话,全部都是用这个号,然后她加了我微信,她说我给你发一些图片你看一下,就这样子。

这位汪经理通过慕思总机的号码联系过闻女士,并且两人一直通过微信联系,这两点可以证明汪经理确实是慕思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为什么慕思总机说没有汪经理这个人呢?不久之后,一位自称是慕思公司客服部总监助理的人联系了记者,记者首先向她确认,汪经理是否确有其人,她说这位汪经理是她们的客服部的总监,对外是一个名字,对内是另一个名字。紧接着,记者询问了闻女士对慕思床垫的一些疑问,首先是出货日期与报关日期的矛盾问题,工作人员回复:

客服总监助理:行,她有提出这个问题,我们一定去积极核实。对这个东西,我们一定要用证据说话。她既然有提出,我们肯定会去核实,我们也并不会说不相信她或者怎样,但是作为公司的立场,我一定会有所有的单据各方面,我们肯定都要有证据在这里,我才能告诉一个事实嘛,对不对。

这位总监助理没有从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然后记者询问为什么价值八万元的两张床垫包装如此简易,而且包装上标者广东东莞,她是这样解释的:

客服总监助理:是这样子的,因为我们这个床垫确实是批量过来的,我们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床垫也不是一张一张从马来西亚过来的。因为我们在全国面对有这么大的客户群体,我们肯定是一批床垫过来,但是我们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我们工厂在东莞,就是在东莞这边慕思有自己的包装,外面确实加了这个包装,但是里面的东西没有任何改动的。

这位客服总监助理说,因为工厂在东莞,所以它们做了一个包装,里面的东西没有任何改动。消费者质疑,为什么报关单上没有唯一的标识号证明是马来西亚进口的?她这样说。

客服总监助理:她要报关单,是这样的,因为我们是批量过来的,她要她自己床垫的报关单。因为确实我们海外采购是批量过来的,就能提供批量的报关单给到她,所以说这个客户她可能是对这些细节方面要求比较高吧,这个确实我们也能理解。

这位客服总监助理回应,因为这批床垫是成批过来的,所以只能提供这个批量的报关单给消费者。

今天上午,闻女士与慕思公司也分别联系了我们的节目组。

闻女士:他们都回答不了我的问题,对于我现在的质疑和问出来的话,没有人能够给我一个正面的回答,回答不了。你说我还能不能要这个东西了,肯定不能了,我说我就是退款退货,别的什么都不说。

闻女士告诉记者,慕思公司承认,这是他们公司的疏漏,答应给闻女士退款退货,但是对于这个床垫的产地等疑问,慕思公司一律不予回应。

虽然慕思公司提出了退款退货的解决办法,但是闻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不再信任这家公司了。

闻女士:我现在干脆对这个品牌已经就不接受了,因为我不相信一个这么大的企业在这个问题上能有疏漏。

关于今天这个话题,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做出了分析和点评。

经济之声:如果您购买海外商品,是否怀疑过它真正的来源地?

郑传锴:因为我们知道很多的商品实际上都是Made in china,有很多所谓的海外进口商品,都是在国外保税区转了一圈又回来了,所以难免我们的消费者会有这样的质疑。无论是怎样的所谓进口商品,我们都会把它的包装或者说它的标识拿出来看一看,到底它是Made in china还是真的在国外生产,我想大多数消费者都会有这样的担心。

经济之声:我们购物的时候会有这样的感受,如果是在国外购物,确实有很多产品是Made in china的。但是从国外进口在国内购买的东西,好像这个疑虑会少一点?

郑传锴:我个人认为可能还是消费环境造成大家消费意识的不同,恐怕是在国内购买所谓进口商品的时候,包括跟销售人员的沟通,包括它烘托出来非常好的消费环境,会让我们的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放松警惕。这从销售的角度讲,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我认为闻女士的这个质疑应该是有道理的。实际上这个事情应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就目前的证据情况来看,应该是闻女士占绝对优势。

经济之声:案例中闻女士与慕思公司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在进口报关单上是否每一件货品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闻女士的看法是,因为这两张床垫没有唯一的标识编号,所以不能证明是马来西亚进口。而慕思公司认为,这批床垫是成批进口的,所以不能提供单个货品的编号。郑律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郑传锴:首先我要厘清一点,它是可以出现在一张报关单上的。我们常见的报关单是根据批次性货物的货号,针对每一个或者每一批货物的价格,它是要单独列表的,可以列在一张单子上,比如床垫A的价格是四万,床垫B价格是四万二。如果是批次性的,那么床垫A可能有五张,床垫B可能有两张。不同的信息可以出现在一张单子上,但是必须要按照不同的价格、具体的标号进行报关,这是我们进出口申报必需的常识。但是在这个案例当中,所谓慕思公司提供的这个报关单,本身是不合规的,而且按照我们进出口的常理,不同价格的商品不可能混在一起进口。

经济之声:如果消费者要购买进口商品,我们从哪些方面可以辨别它是真进口还是假进口?

郑传锴:通常我们接触比较多的是进口食品和进口婴幼儿产品,通常进口之后我们要提供厂址、提供一个新的标签,这个标签通常不会覆盖在原标签之上,通常它有另外一个单独的标识贴在这个商品上。如果我们看到商品的原包装上面非常明确有它的原产地,包括有他的原产地证明、进口商品的厂名厂址,在国外的,那么基本上就可以确认它是一个纯粹海外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这类的标识,消费者是很难判断的,即便有些批次性的进口商品存在批量进口、国内包装的情况,实际上消费者很难判断。

经济之声:我们从那位客服部总监助理那里得知,他们进口的床垫需要在位于东莞的工厂进行再包装。这种再包装是否有必要?

郑传锴:通常实践当中,只有一种解释。在不正当竞争法当中有一个概念叫做反向假冒,就是我买真货给他按假货去卖,这样去诋毁真货的商誉,是存在这种情况的。但是目前我们就这个案例来看,肯定不存在所谓反向假冒,因为它本身就是慕思公司自己在卖这样的产品,它不会去诋毁自己的商誉,所以说排除反向假冒的情况的话,我们通常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太可理解的。进口商品存在再包装的情况,但通常的再包装不能影响它原来的性状和包装,因为还涉及到你是散货进口还是包装成品进口的问题,它的关税是不一样的。通常散货进口税率更低,如果成品进口,税率是更高的。不太可能有人把进口牛奶一袋一袋剪开,搁在自己的包装里面再重新包一下,这不符合常理。目前看,如果慕思公司想提出足够的抗辩,这一点应该下大功夫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经济之声:最终,慕思公司给出的方案是退款退货,您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怎么看?

郑传锴:目前这个解决方案不足以弥补闻女士的全部权利,因为就目前的这个案件,我个人认为闻女士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经济之声:如果说要主张欺诈销售的赔偿,需要提供证据吗?

郑传锴:首先你需要提供买卖的证据,另外交货的实物与报关单不符,包括商家提供的报关单本身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闻女士提到说这个床垫不敢睡,我个人倒认为从生活的角度讲,这个应该不太影响使用。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即便你使用过,也不影响欺诈行为的存在,使用和欺诈没有直接关系。就目前的证据来讲,我个人认为闻女士维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经济之声:我们在购买进口商品的时候,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在电商,我们都应该注意些什么?

郑传锴:首先我认为不应该迷信所谓的海外商品、进口商品,因为我们对所谓进口商品还是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另外,我们在选择进口商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商誉的电商或者实体平台。如果出现今天案例中这种情况,我认为闻女士的维权是非常及时而且妥当的,她也已经拿到了进口商的所谓报关单,而且有相应的分析和自己的说明。我们还是要从验货等几个角度最大的提升我们的消费观念,才是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办法。

经济之声:从卖方来说,怎么能够让消费者买的放心?

郑传锴:实际上还是商誉的问题,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实体店,如果你把商誉视为第一位,那么从各个角度,包括进出口申报,交货、验货等每个环节把好关,其实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如果商家没有足够的重视商誉,像今天的案例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你要付出的包括惩罚性赔偿、包括接受行政乃至刑事的调查,商誉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我觉得商家还是要把商誉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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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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